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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

2016-01-06 11:11:43  来源: 作者:admin1 编辑:redcloud  字体: 【小】 【中】 【 大】

    “对于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有腐必反,不留死角,决不让国有企业成为反腐‘盲区’。”在6月29日的全省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铿锵有力地指出,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作今年1月的中纪委工作报告时特别强调“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也不能例外”。 

    省委、省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高度关注。6月26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应运而生,是我省国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牛鼻子”松不得。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增强党性观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含糊。在这个问题上,国企同样要坚定,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国企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得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主动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田”荒不得。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深耕“责任田”的具体体现。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业务承揽、物资采购等环节,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加上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因而容易滋生腐败,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其他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 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这些“田内活”,是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必须“瞪大眼睛”盯死看牢的节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才能做保卫国有资产安全的“忠诚卫士”。

    “紧箍”摘不得。“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进一步从严治党和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指明了方向。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纪”在“法”前,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企业领导人员亦不例外。近两年来,我省国企系统立案244件,处分398人,移送司法19人,映射出国企腐败的严重性。只有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通过反腐减少、清除“国企蛀虫”,才能营造一个清廉、清正、清新的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保持惩治腐败的决心信心,保持长期作战的恒心耐心,牢固树立“两手抓、长期抓、从严抓”的意识,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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