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洞学组发〔2009〕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具有时代特征的优秀青年代表人物对广大青年的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推选、表彰和宣传在艰苦创业、自主创新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洞口青年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成才、投身创业创新,进一步凝聚全县各界青年的智慧和力量,为洞口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科学发展观、创业创新、青年先行
二、评选机构
“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共青团洞口县委承办。
成立“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建平任主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团县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三、评选条件
1.截止2009年,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勇于开拓,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修身立德的榜样。
3.踊跃投身洞口经济社会发展,创办涉及第一、二、三产业的各类经济实体或社会组织,在生产经营、品牌塑造或市场开拓方面有大的突破和跨越。积极投身自主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行业、领域、社会中能发挥较强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是广大青年创业创新、建功成才的榜样。
四、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工作,主要采取组织推荐、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候选人。
(1)组织推荐:在广泛动员、深入挖掘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各乡镇、洞口工业园区原则上各推荐1-3名候选人,县级机关各部门可推荐1-2名候选人,经所在单位和推荐团组织同意,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联名推荐:各界群众20人以上联名可推报候选人,名额不限。(考察方式另定)
(3)个人自荐:凡认为符合上述参选要求的个人可将有关材料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名额不限。(考察方式另定)。
2.确定正式候选人: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事迹,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
3.正式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反映。如对正式候选人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4.最终评选:
经组委会最后审定,评选出“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其余为提名奖获得者。
5.表彰宣传:在2009年“五四”运动90周年纪念活动中举行颁奖典礼并进行相关宣传活动。
五、时间安排
3月底前
1.确定评选活动方案;
2.与主办单位进行协调,取得支持,达成共识,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
3.下发评选活动通知。
3月底-
各单位组织推报工作,将所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整理候选人材料;
2.经组委会评议,产生正式候选人人选;
1.组织媒体介绍正式候选人事迹,征求社会各界对正式候选人的意见与反映;
2.将正式候选人材料送组委会成员。
1.开展公众网上候选人人气投票评选;
2.组委会评定产生“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
3.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召开“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颁奖仪式暨专场文艺演出;
4.相关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可在先行开展评选或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此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候选人。同时,积极鼓励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联名推荐或向组委会办公室自荐。推荐过程中要征求组织、纪检、公安、税务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
2.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人选;着重考虑自主创业、自主创新,依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见证洞口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要把本地区、本系统业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最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表推荐出来参加评选。
3.推荐人选须填写“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在洞口党建网站下载)一式二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15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材料(须电脑打印)一式二份。登记表和事迹介绍统一使用16K纸,均须本人签字和工作单位、推荐单位盖章方为有效;被推荐人选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及生活(工作)照各2张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书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社会各界推荐候选人,由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
各推荐单位要在
附件:
1、“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3、“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事迹介绍材料格式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附1:
“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总 顾 问:黎仁寅 县委书记
肖拥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顾 问:姚湘武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曾晓桃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孙立志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陈建平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 俊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吴华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傅丽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欧阳远新 县政协副主席
罗崇雄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会长
主任委员:陈建平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委 员:许志华 县政府办主任
周高成 县委办副主任
杨小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铁石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谢商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时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尹祝和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柏栋 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县公安局局长
甘建华 县财政局局长
尹显光 县农办(经管局)主任(局长)
袁中勇 县工业经济局局长
唐孝刚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胡杨平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林 森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谢 东 县国税局局长
彭常平 县地税局局长
甘伟胜 团县委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甘伟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团县委。
附2:
“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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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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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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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出 生 年 月 |
年 月 日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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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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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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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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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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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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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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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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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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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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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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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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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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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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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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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300字)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团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评 选 组 委 会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3:
“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之星” 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介绍材料 |
×××同志事迹介绍材料(黑体,小二号字体)
正文(1500字,仿宋,小三号字体)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 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题词:洞口县十大青年创业之星△ 评选活动△ 通知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