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对于已经查明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理?
答: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属于诈骗、侵占国家财产行为,应终止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的发放,相关部门追缴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对于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如何进行处理?
答:村和乡镇党委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材料,及时纠正错误和问题,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27、离任村主职干部户口迁移,应如何申报?
答:离任村主职干部户口迁移,户口仍在本县,应向现居住地所属党组织提交个人申请,现居住地所属党组织负责申报,原工作地所属党组织协助调查核实;户口不在本县,应向原工作地所属党组织提交个人申请,原工作地所属党组织负责调查核实申报。
28、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答: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